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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船山区检察院开展救助刑事被害人工作
作者:吴棵   发布时间:2013-10-31 14:58:51


    “感谢你们的救助,为我家送来了温暖”刑事被害人马文西家属在接到四川省遂宁船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邦勇5000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这是10月31日上午出现在四川省遂宁市中医院住院部的一幕。

    据了解,马文西是船山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中的刑事被害人。今年9月,该院在办理非法拘禁案时,发现被害人马文西来自四川西昌,因为误入传销被限制人身自由后无奈之下从一居民楼5楼跳下,致多处骨折、脊髓及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其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伤残,受害人受伤后一直在遂宁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其母亲也从千里之外的老家赶来对其进行照顾,期间治疗费用已经达到数万元无力支付,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绝境,而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均未赔偿受害人。了解到这一情形后,该院迅速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给他申请了5000元救助资金,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该院检察干警积极对被害人实施心理疏导,鼓励他克服困难,争取早日康复。

    据悉,近年来,船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制定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 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救助刑事被害人4位,彰显了检察机关全心为民的浓浓关爱。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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