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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检察院将初查案件纳入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李越强 郭芳洁 发布时间:2013-10-31 15:10:59
为进一步从实体和程序方面规范侦查人员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近日,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对该院2013年1—9月份所查办的反贪、反渎部门初查案件质量进行了集中评查,这也是该院首次将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由已办结案件延伸到初查案件。此次评查按照《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质量评查标准》将初查案件质量根据不同情形划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被评查案件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款物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初查案件评查经过承办人自查、办案部门交叉互查、综合评查三个阶段。首先由承办人按要求将自己承办的初查案件进行自查、自我整改,填写自查情况表;然后各办案部门对案件交叉互查,边查边整,填写互查情况表;最后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案件实行集中综合评查。此次评查评出了优质案件6件,合格案件5件,无不合格案件。 此次评查的案件质量总体良好,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及实体处理方面无明显问题,但个别案件在法律文书使用上存在瑕疵,主要是:案件一案三卡不全、送达回证等文书填写不完整、讨论案件笔录过于简单、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等。对于这些问题,该院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由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及时将问题汇总、分析,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存在问题和瑕疵案件集中进行“会诊”,并督促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抓好整改落实。 据了解,涞水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将于年底再次组织对今年后3个月的职务犯罪初查案件集中评查,从而使评查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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