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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检察院再审建议"刨根式"查究促法院纠错
作者:潘文婕 发布时间:2013-11-01 14:46:22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该市外区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载明,被告人何义妃的姓名有误,系何萍正冒名何义妃之名所致。原刑事判决书中凡表述为“何义妃”之处均更正为“何萍正”。一起由被告人冒用他人身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的案件,经办案检察官“刨根式”查究后,“张冠李戴”的情形终于得到纠正,无辜者“何义妃”幸免了“背黑锅”之冤。 2012年9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受理了何萍正等人盗窃案。办案检察官提审讯问时,被告人何萍正供述自己曾因盗窃犯罪被抓后,冒用“何义妃”身份信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直至最后判处刑罚。办案检察官听后一怔,随后立即追问:“那‘何义妃’的身份信息,你是怎么得来的?”“我认识何义妃本人,我看到过她的身份证信息,她与我同岁,又都是湖南道县的,所以我被抓后就报了‘何义妃’姓名及年龄等身份信息。” 为了确认被告人何萍正供述的真实性,办案检察官再次审阅案卷证据,发现公安机关调取的“何义妃”的身份信息照片与本案嫌犯“何萍正”本人不符,而公安调取的“何萍正”的身份信息却无照片,故其身份存在疑问。就此,办案检察官迅速联系公安承办人要求补充完善“何萍正”的身份证据,可公安承办人回复,已调阅其所有身份资料,无法再进一步补充侦查。 办案检察官没有气馁,又与审判“何义妃”案的法院取得联系,通报“何义妃”身份可能实为“何萍正”,希望对方查明后纠正。法院答复称需要检察院提供确切证实本案何萍正即他们先前判决中“何义妃”的证据,并确切查明本案何萍正的真实身份是“何萍正”,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本案中嫌犯身份的不确定,对于真实存在的无辜者“何义妃”而言,如果真的被别人冒用身份,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背“黑锅”!本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办案检察官坚守“内心不放弃、节奏不放松、查究不放手”信念,亲自赴指纹权威管理部门,寻找调取“何义妃”当时在原审法院留存的指纹资料,并与本案中嫌犯“何萍正”的指纹进行比对。最后经司法医学中心鉴定,确定在“何义妃”案原审法院提取的“何义妃”指纹,与本案中嫌犯“何萍正”的指纹系同一人指纹。 办案检察官的“不放弃”终于得到收获,嫌犯何萍正的供述得以证实,“何义妃”被“何萍正”冒用身份的事实客观真实,“何义妃”案原审法院的判决确实存在“张冠李戴”的错误。错误判决的及时纠正,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避免无辜人蒙受不白之冤。 今年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严格执行新刑诉法,发挥再审建议的纠违作用,在注重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再审建议”实体内容准确的同时,坚持实行异地《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送达前通气说明、送达后督促催复制度,加强与法院沟通协商;对于法院久拖不回、不纠的案件,逐案报告市院、分院业务部门会商,通过“三级会商”上下联动加大监督力度。近期,针对身份认定错误、遗漏累犯等情形,该院已依法监督法院对5份原审判决错误予以纠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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