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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检察院转变理念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作者:彭小龙 发布时间:2013-11-01 15:31:56
近日,湖南麻阳县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针对办理的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怀化市侦查监督科的指导下,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制定并出台了《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对变更强制措施的范围、时间要求、材料归档等方 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承办人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对案件作出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报告要求对变更强制措施后对刑事诉讼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变更强制措施 是否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进行评估,对是否会发生涉检涉诉风险进行评估后,并听取被害人意见,经过集体讨论后才向有关机关发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该院侦监部门建立与院公诉部门的互通机制,两部门不定期开展案件剖析会,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对近几年来相对不诉及法院判处免刑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对批捕后 相对不诉及判免刑的案件就不诉及判免刑的标准与公诉部门交换意见,必要时邀请公诉部门派人参加侦查监督部门案件的讨论。 同时该院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定期跟踪、回访,考察其思想动态、认罪态度等,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情节严重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收监。 据悉,该院先后对40余名捕后在押人员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公安局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15份,公安机关根据建议书意见,对17名 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得到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今年湖南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经验发 言,宣传、推介了麻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经验与做法。该院采取羁押必要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无一例案件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重新犯罪现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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