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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县检察院"以案说法"服务企业重效果
作者:董世林   发布时间:2013-11-04 15:46:25


    “我们将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加强企管人员教育,规范企业管理,堵塞漏洞,维护自身利益,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尽贡献。”10月28日,涿鹿县检察院针对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近期发生的一起内外勾结盗窃大案,在该公司举办了一次“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讲座并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官在与该公司有关人员一块商讨堵漏建制时,公司经理赵启刚如是说。

    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是该县近年引资数亿兴建的一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2011年6月以来,该公司连续发生多起水泥熟料(散水泥)失盗案件。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失之于疏,一直没有察觉,直至今年5月27日,同一伙人再次行窃案发。原来是该公司职工张某某(负责车辆放行)、任某某(负责开具装车单)、陈某某(负责过磅)三人利用职务之便,与社会个体司机高某某、赵某、黄某等人内外相互勾结,采取由任某某开具装车单、陈某某过磅、最后由张某某放行的方式,多次合谋偷拉散水泥4480吨,总案值达117余万元。该案在移送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公司在散水泥管理方面存在手续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等重大瑕疵,未将生产出的散水泥纳入库管模式,只凭装车单、过磅单即可放行。由于在销售管理制度层面上,散水泥没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所难免。

    针对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在散水泥销售环节存在的重大漏洞及部分员工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涿鹿县检察院适时组织有关检察官,在检察长张建军的带领下,深入金隅,送法进企,以案说法,促进管理。为金隅水泥有限公司50多名企管人员上了一堂“权在手中、利在眼前、法在身边”的主题警示教育课。同时向该公司发出了有关检察建议,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企管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企管制度。特别是在生产材料供应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的重要岗位,比如生产材料出入库、产品(散水泥)出入库、过磅、放行等岗位,必须坚持一岗双人、手续完备、职责分明、互相监督。做到防漏堵洞最大化,预防自身腐败最大化,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最大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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