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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检察院邀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作者:卢金增 王自广 夏丽萍   发布时间:2013-11-04 16:06:46


    11月2日至3日,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邀请5位驻地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今年以来办理自侦案件进行了社会化回访活动。办理自侦案件回访发案单位、相关家庭以及社区群众,从中了解社会各方对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是该院驻地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的一道程序。

   “这次集中回访,驻地人民监督员在我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及派驻红花、李庄、归昌检察室的配合下,共回访自侦案件21件,这也是我院今年以来办理的全部自侦案件。”该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傅荣颐告诉记者。

   傅荣颐向记者介绍,为全面提升公正执法水平,促进廉洁办案,该院立足工作实际在自侦办案过程中创新实施了人民监督员动态化全程监督覆盖,按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和范围,对每一期自侦案件从立案后即纳入监督程序。

   “也是因为检察机关的重视,我们今年监督办案的力度加大了很多,每起案件从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场所安全、医疗防护到上报批捕、法庭审理等程序均进行跟踪监督。”驻地人民监督员曹树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人民监督员们为了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放弃了大量的双休日和业余时间,他们工作热忱、敢于挑刺,这对我们的办案人员来说,本身一种促进和影响。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监督员的有效监督,今年我们的自侦案件整体办案质量显著提升,没有出现一例瑕疵案,上级院给予的案件批捕率达到了100%。”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万付谦告诉记者。

    正如万付谦组长所言,人民监督员对每起自侦案件实施的动态化监督,使得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更加严谨,执行办案程序更加规范。该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市级办案标兵王宇光深有感触地说:“每一个环节驻地人民监督员都要进行跟踪监督,这样以来,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了,在办案中总是细致再细致、严谨再严谨。”

    陈某涉嫌贪贿一案被检察机关查办以后,她的一位家人起初曾经对办案人员能否公正执法持怀疑态度,于是在平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到上级反映。但是陈某的这位家人万万没有想到,整个陈某涉嫌贪贿一案的办案程序驻地人民监督员全部实施了严格监督,而且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无可挑剔,陈某的这位家人终于心悦诚服。“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办案,虽然小陈被查办了,但是从整个人生道路上来看却是挽救了他,俺只有规劝小陈好好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位不愿透漏姓名的社会人士由衷地对记者说。

   “人民监督员的有效监督对于干警们的公正执法是一个大的促进,今年我们办理的这些自侦案件,可以毫无愧色地说没有一起人情案、关系案、糊涂案。”该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戴建国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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