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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检察院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11-04 16:14:54


    “这一年来,上犹县看守所主动约谈的多了,闹情绪的少了;遵守监规监纪的多了,不听管教的少了;积极主动劳动改造的多了,牢头狱霸现象少了。上犹县看守所实现了连续34年无安全事故的良好纪录。”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看守所所长邓平深有感触地说,“这与上犹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创新举措密不可分”。

    近年来,上犹县检察院在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监督措施,不仅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监管秩序明显好转,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建立纠防超期羁押“三书”工作机制,即《案件即将到期预告书》《案件到期催办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被羁押人及时登记造册,逐人进行核查,期限届满前7日,向办案部门发《案件即将到期预告书》,预告、提示办案人员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期限届满前3日,向办案部门发《案件到期催办书》,提醒办案人员迅速办理案件;期限届满发现有超期的,向办案单位发《案件超期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纠正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使个别超期羁押案件及时得到纠正。

    同时,该院强化告知和完善投诉工作机制,要求驻所检察人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入所后,及时发给《羁押期限告知卡》和《检务公开告知卡》,告知其法定的羁押期限,并把法定的办案期限印刷成文,张帖在各个监室的墙上,便于在押人员随时掌握其在各个诉讼阶段的诉讼时限。监舍内还设有“检察官信箱”,接受在押人员对超期羁押的投诉。对于确属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向办案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此外,该院还深入推进羁押表现量刑建议制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由驻所检察室督促看守所调取监控录像记录,依法采取措施对实施“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予以惩戒,并形成相应的违法、违规评定材料,报送驻所检察室审核;驻所检察室审核后,做出予以酌情从重的书面量刑建议并将评定材料一并移送法院,最终作为法院的量刑依据。这一举措不仅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监管秩序的好转。

    此外,该院积极协助看守所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监区的安全设施及监室内的违禁品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对出入监区的在押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并督促看守所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整改到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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