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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完善机制实行举报线索有序管理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3-11-05 10:55:37


    为进一步规范举报线索管理,有效防止因线索积压、流失或随意处理,挫伤群众举报积极性,造成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不断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实行举报线索有序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坚持实行举报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即所有举报线索必须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登记、分流处理,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应统一移交举报中心处理。举报中心对属于本院管辖的举报线索,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确定责任部门和办案时限,相关部门对线索的查办情况要按时反馈给举报中心。同时,建立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定期协商机制,对分流到侦查部门的线索查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防止线索处理的随意性。

   为了提高举报线索的利用价值,该院还实行举报线索价值评估机制,即举报中心受理线索后,先对线索的价值进行评估,再根据线索的紧迫性,将线索分别处理。其中举报内容具体且为实名举报、可查性较强的线索为A类线索,要及时移送自侦部门初查;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为B类线索,由举报中心初查;举报内容笼统,无法调查落实,暂不具备可查性的为C类线索,作暂存、待查处理。对暂存、待查的举报线索,统一由举报中心建立线索库,专人管理。

    此外,该院还实行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制度,举报中心每季度对所受理的线索进行一次清理和检查,对已分流、转办的线索,要求办案部门反馈查办结果。对作暂存、待查的线索,跟踪收集涉案信息,加强与举报人或有关方面的联系,如果具备分流或初查条件的,及时分流或初查。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1件,分流到侦查部门查办15件,经初查后立案侦查8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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