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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义检察院完善入监谈话机制排除非法证据
作者:朱宇宙   发布时间:2013-11-05 11:11:40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开展与在押人员李某谈话,听取其对侦查人员违法与否的意见,排除由于违法侦查行为产生的非法证据。为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崇义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完善与在押人员谈话机制。

    该院驻所检察室对在押人员被羁押2天内进行一次入监谈话的基础上,完善入监谈话机制,增加对在押人员的谈话次数,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之前,即一般刑事拘留期为14天的,或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的,对在押人员增加一至二次入监谈话,以侦查活动中的非法取证行为为重点;谈话时如果发现有非法取证行为,则向该院侦查监督科通报,排除非法证据。此次与涉嫌盗窃罪的在押人员李某谈话,是驻所检察干警与其进行的第3次谈话。

    谈话中,该院驻所检察干警询问李某在前一天指认现场时,是否有以外提之名行侦查讯问之实,以及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同时,给予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的权利,对于侦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或影响侦查公正性等违法情形,做好入监谈话笔录,进入档案管理。

    据悉,今年7月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干警还采取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询问办案人员等方式,调查核实在押人员反映的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并强化与侦查监督科的沟通,助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4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案件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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