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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天平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
——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小记
作者:韦肖波   发布时间:2013-11-05 11:12:59


    2013年以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践行群众路线,以点滴行动谱写着“为人民司法”的华丽乐章,使威严的天平在平凡的岗位闪闪发光!

    减免缓诉讼费,老百姓打官司不用愁

   “真没想到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我们还能拿到钱,太感谢你们了!”2013年1月31日,北流法院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涉法涉诉救助基金时,申请执行人张某华老人接过5000元执行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像张某华这样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还有七位,北流法院均向他们发放涉法涉诉救助金,涉及金额3.2万元。除此之外,法院干警在办案中,还积极践行“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的理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规定》,对经济困难的群体实施救助。尤其是针对因老弱病残当事人、下岗职工、农村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陷入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等,在立案时就告知他们可以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

    2013年1至10月份,该院共对1358名案件当事人决定减免缓诉讼费82万多元,确保了困难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辨法析理交心,法官善解“家务事”促和谐

    2013年7月31日上午约10点,原告张某采、被告苏某英、李某英气冲冲的走进平政法庭,双方方当事人剑拔弩张。2个多小时后,他们之间三年多的纠葛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心平气和地走出了法庭的调解室……

    三年前,被告李某英向原告张某采借了20000元钱,并立字为据,李某把钱交给其母亲苏某英使用。当年3月8日,张某采的儿子张某与被告李某英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某与李某英的夫妻感情破裂,李某英欲诉离。张某采认为李某英的行为破坏了家庭幸福,一气之下在李某英起诉前将李某英及其母亲苏某英诉至北流法院平政法庭,要求李某英偿还借款20000元。李某英亦将原告张某采的儿子张某诉至北流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而李某英认为这20000元属于彩礼,拒绝返还贷款。

    主审法官李盛收到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涉及的是家庭纠纷,双方亲情仍在,只是为争一口气。如果一判了之,可能引起更大积怨。

    为尽快抚平当事人伤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李盛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两个多小时,李盛法官辨法析理,晓以利害,他语重心长的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并以亲情为切入点,将心比心,提醒各方“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最终,张某与李某英和平分手,苏某英、李某英自愿将10000元返还给张某采,且当场履行完毕。

   “感谢刑庭法官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

    9月4日上午,北流法院刑庭法官向三位受害人家属发放1.9万元赔偿款,当受害人李某生从法官手中拿到6250元赔偿款后,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感谢法官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

    2013年4月9日晚上,被告人陈某荣在北流市西埌镇坡心村委会门口处玩耍时,与被害人李某生发生争吵,在旁人的劝说下,两人停止了争吵,陈某荣离开现场。在回家途中,被告人陈某荣越想越不服气,便又回到村委会门口处,冲上前朝李某生的左耳部打了一拳,从而引起双方互相对打,在众人的劝阻下才停止打斗。经法医检验:李某生左耳鼓膜穿孔,伤情构成轻伤。李某生先后到北流市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共花去医药费6250元。

    法院刑庭法官受理该案后,就民事赔偿部分积极与被告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多次召集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受害人6250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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