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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县检察院跟踪回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3-11-05 14:58:07


    去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该院实行对未成年犯罪人跟踪回访机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联系簿,记录各类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由侦监监督、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对涉罪未成人的服刑情况、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跟踪和检察监督,确保未成年罪犯得到有效改造。

    同时,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该院结合新刑诉法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暂行规定》,明确其适用对象、封存范围、封存程序等,要求对被判处5年以下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案件办结后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因“办案需要”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提出对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的基础上,该院探寻发案原因,总结作案规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今年9月,该院在办理曾某等人抢劫案时,针对发现的个别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入校问题,及时向辖区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发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对保障校园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外,该院还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人心理的检察人员担任县新区小学、县职业中专的法制副校长,把预防工作重点放到学校,通过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画展、发倡议书、开辟专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倡议广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素质,使其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次,使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了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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