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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检察院加强检警协作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作者:潘登华 王先政   发布时间:2013-11-05 16:06:56


    近日,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根据新刑诉法及检察机关刑诉规则的有关要求,与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会签了《关于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审查及相关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有利于正确实施新刑诉法并加强检警协作并节约司法资源。

    据介绍,《规定》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进一步完善了检警协作机制,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引导和督促等方面的作用,着力规范捕、诉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规定》细化了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提前介入等内容,将不合规定的案件排除在提捕、移诉的范围之外,明确了侦查机关在提捕前应当履行的一系列具体义务和行为规范同时,提高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工作要求,包括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同步进行,在批捕阶段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力度,要求侦查机关围绕补侦提纲搜集案件证据等方面。

    参与会签的单位认为,《规定》能促进批捕案件受理规范化、逮捕案件零风险化,有利于提高检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效率,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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