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杀害优秀警察刘庆涤的凶手王宏刚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史万森 周淑清    发布时间:2013-11-06 14:14:10


    201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优秀民警刘庆涤的被告人王宏刚死刑。

    2012年11月6日晚十时左右,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巧报派出所院内,副所长刘庆涤在调解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王宏刚用匕首捅刺胸部英勇牺牲。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