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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优秀警察刘庆涤的凶手王宏刚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史万森 周淑清 发布时间:2013-11-06 14:14:10
201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害优秀民警刘庆涤的被告人王宏刚死刑。 2012年11月6日晚十时左右,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巧报派出所院内,副所长刘庆涤在调解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王宏刚用匕首捅刺胸部英勇牺牲。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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