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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狗不成拔刀对抗 盗窃转抢劫获重罚
发布时间:2013-11-06 13:41:47


    本网讯(萧萧)  平南一男子为快速发财,驾驶摩托车偷狗,被村民发现后竟拨出刀具与村民对抗,后被村民制服并移交公安机关。日前,广西平南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林伟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13年2月2日凌晨,被告人李林伟伙同他人携带刀具、毒狗食物、编织袋,驾驶摩托车窜到平南县大洲镇马王村苏某住宅边,后用毒狗的方式盗得黑色公狗一只。苏某和当地村民发现有人偷狗后即驾驶摩托车追赶,被告人李林伟为抗拒抓捕,拿出事前准备的刀具与追捕群众对抗,后被群众在平南县大洲镇三荣村良加屯崩洪岭岭脚处人赃俱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林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林伟犯抢劫罪成立。被告人李林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林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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