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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检察院公诉首例环境污染案
作者:廉敬武   发布时间:2013-11-06 15:51:06


    11月5日上午,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丹出庭公诉该区首例环境污染案,邀请区人大代表吴永强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对公诉人的表现作点评。据介绍,此次庭审是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公诉首例环境污染案,又有优秀公诉人示范庭,因此受到有关各方关注。

    2013年3月间,陈某、陆某违反国家规定,从他人处收购残留危险化学品的塑料桶,私自进行清洗、粉碎,并将含有毒害性物质的废水直接排放入附近河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经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机构测试,上述排放物中含有氯苯、二氯甲烷、三氯乙烷、四氯乙烯等多种高浓度有毒物质以及超标重金属。被告人的排污行为经鉴定所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为人民币60多万元。案发后,陈某、陆某主动接受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上述罪行。

    据了解,此案也是是奉贤区首例污染环境案。法庭上,在公诉检察官有理有据的指控下,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十分悔恨,愿意赔偿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改过自新,绝不再犯,希望法庭宽大处理。法庭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表示,此案虽小,但教育意义很大,对于提高社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打击和预防污染环境犯罪都有益处。公诉人的表达清晰,指控有力,在公诉意见中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有很强的感染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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