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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行窃后做贼心虚 遇警察查问自曝罪行
发布时间:2013-11-07 11:35:48
本网讯(廖锐琼) 今年16岁的小昭盗走一辆摩托车后,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最后因畏罪心虚主动交代了盗窃犯罪的事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昭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今年5月4日,被告人小昭偷配了杨某的珠江牌桂摩托车的钥匙。5月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小昭窜到桂平市社步镇科隆网吧门前,用偷配的车钥匙将杨某停放在该处的珠江牌摩托车盗走。案发后,被告人小昭的罪行未被发现,但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盘问过程中,被告人小昭因做贼心虚,害怕担责,主动向警方交代了盗窃上述车辆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077元。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车辆发还失主。 在法庭审理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小昭在校时成绩一般,初中一年级时不愿意继续读书而辍学。辍学后曾经去过柳州、广东打工。对家人的管教甚少听从,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密谋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昭犯罪时为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小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小昭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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