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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昌县检察院三措并举有力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11-07 14:57:50
今年以来,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为有效对接新刑诉法,保证诉讼证据的合法有效,采取了三项措施,有力提升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实效。 该院创新审查方法,依法评估强制措施。为有效对接新刑诉法增加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条款,该院监所部门创新“四看”法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评估:看主体是否恰当;看证据是否变化;看社会危险程度是否增减;程序是否合法。今年以来,已依法改变逮捕强制措施共计3人次,促进了执法规范。 同时,该院依托刚性措施,严格审查量刑证据。为将新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该院公诉部门重点从以下三个角度审查量刑情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审查案件来源与归案情况说明,准确把握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形式不合法、内容模糊不清的到案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对隐匿、伪造自首、立功材料的情况,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对涉嫌犯罪的情形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查处。 此外,开辟监督途径,适时启动证据调查。该院针对“三类情形”适时启动证据调查程序:发现证据形式不合法的情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核实内容真实性,并要求取证主体对来源做出补充说明,并提出纠正意见;发现侦查程序违法的情形,例如未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由办案人员就此问题讯问嫌疑人,并向侦查人员及相关证人核实,如侦查人员涉嫌违法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提供侦查违法线索的情形,由公诉部门审查,如存在合理怀疑则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调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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