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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庆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案件受理水平
作者:解强 胡秋亮 发布时间:2013-11-07 15:00:44
“自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正式运行后,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严格受理程序,严把案件质量,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移送程序和案卷质量,促进了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明确责任认识,确立受理原则。该院案管中心确立了统一的受案原则,对程序性、规范性内容进行审查和处理,对容易引发办案风险的实体内容进行评估初审,防止病案流入、实现风险防控、奠定流程管理基础和帮助业务部门提速、增效,从而达到案管与业务科室共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目的。 严格卷宗格式,加大审查力度。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法律文书中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予以重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正式运行后,该院案管中心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文号很不规范,存在“庆公诉字”和“庆诉字”混用的情况。而根据公安机关新一代办案系统生成的案号应为“庆诉字”。该院案管中心及时严格要求,对案号非办案系统自动生成的《起诉意见书》不予受理,要求其退回后修改,此举严格了办案流程,规范了法律文书格式,从而使所受理案件的质量得到提升。 严格受案标准,提升不予接收案件比例。今年8月,该院案管中心接收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刘某涉嫌诈骗提请批捕案。经过阅卷发现,卷宗材料中嫌疑人犯罪地和取款地均不在庆云县境内,仅在庆云某网点办理了用于诈骗使用的银行卡一张。经过深入细致阅卷并与侦监部门协调沟通,最终认定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应移送其他有管辖权检察院办理,遂出具了《不予接收案件通知书》。目前,该院案管中心以“不属于本院管辖”、“卷宗装订不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案件”等事由,依法不予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起,严把案件受理标准,严格案件受理程序,提高了受案质量,提升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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