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离婚夫妻争抢女儿抚养权 轮流抚养化难题
发布时间:2013-11-07 15:35:05


    本网讯(郝雪莲 付建国)  “喇嘛甸法庭调解实行轮流抚养,让我们离婚夫妻都有了孩子的抚养权,让我们孩子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更大的伤害,我非常感谢喇嘛甸法庭法官们!”11月6日11时,调解结束后,离婚双方的原告陈娟和被告李文带着笑容来到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喇嘛甸法庭庭长冯玉环办公室,对冯庭长说出了心声。

    2002年,原告人陈娟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被告人李文,两个渴望爱的年轻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经过一年的爱情短跑,两个年轻人在亲朋的祝福下于2003年10月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经过一段甜蜜后,生活慢慢变得平淡,生活中少了风花雪月;多了茶米油盐,少了甜言蜜语,多了埋怨不满。次年一个小生命的突然到访让这对80后父母更是手忙脚乱,两个人对婚后生活的种种不满和积怨慢慢地升级,因家庭琐事争吵连绵不断,最终于2006年8月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两人协议离婚后,婚生女由父亲李文抚养,孩子虽然由李文抚养,但是离婚后的陈娟没有一刻不惦念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所以一有时间她就去看孩子。陈娟的父母也是视这个外孙女为掌上明珠,总是想尽办法去看孩子,给孩子送去各种生活用品。离婚后的陈娟因为孩子难免要和李文接触,可能是一次婚姻的失败让两个人学会了反思,两个人又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问题,同时也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两人于2008年7月走上了复婚的路。对于失而复得的幸福,两个人起初是格外的珍惜,特别是看到可爱的女儿在自己身边幸福的玩耍,两个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感觉……

    这本应该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是是好景不长。复婚后,再次因生活琐事让两个有个性的夫妻争吵不休,甚至是同处一室却一言不发,时不时地实行家庭冷暴力。可以说,复婚后的四年里,两人婚姻又多次亮起了红灯,但每次想到了孩子,离婚的念头便被搁浅。

    今年9月,因为一场醉酒,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和厮打,婚姻就此走到了尽头,两人于2013年10月14达成离婚协议,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两个人都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人谁也不放弃,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因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陈娟诉至让胡路区法院喇嘛甸法庭,要求离婚并坚持孩子抚养权。

    在诉讼中,主审法官孙朝阳意识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依依不舍的关爱,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他们都不想分离,孩子判给任何一方都会让另一方难以接受,并且孩子和双方老人相处的也都特别融洽。考虑到这些情形,法官孙朝阳在经过多次的调查和思考后,向原、被告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即孩子抚养权不固定给原、被告任何一方,而是由原、被告轮流抚养,抚养期限为半年,抚养费由其和孩子生活一方自行承担,这期间另外一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这个想法的提出让原本剑拔弩张的两个人开始平静了下来。

    法官孙朝阳趁热打铁,向双方讲述了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都不可缺失的道理。经过一番教育和思考后,陈娟和李文都同意了法官孙朝阳的建议。轮流抚养方式,解开了双方的疙瘩,圆了双方和孩子在一起的梦。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