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南康检察院多举措维护未成年涉罪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谭超 发布时间:2013-11-08 14:03:43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检察院积极对接新刑诉法,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创新思路,多举措维护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组建了3人“女子未检队伍”,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等独特优势,充分利用未成年人对女性干警心理戒备、抵触情绪较低的情况,迅速拉近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距离,全面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迅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并促使其悔改,尽快找回正确的人生。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全面启动社会调查机制,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经历、学习经历、家庭环境、交往对象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心特征、兴趣爱好,在此基础上形成个案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促使悔改及法庭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除此之外,该院还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讯问过程中告知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严禁使用戒具,谨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羁押期间严格落实与成年人“分押、分管”等,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从实体到程序严格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 该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未成年犯罪人,主动或应符合适用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依法作出封存决定,并督促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记入学生档案、人事档案。 今年以来,该院已向南康市法院提起公诉未成人刑事犯罪案件11起,绝大多数犯罪未成人得到了从宽、从轻处理,上述所有人员的犯罪记录档案均进行了封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保护了未成人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学校及未成人家长的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