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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检察院"四步法"调处民事矛盾纠纷效果好
作者:刘建华 周开瑞 发布时间:2013-11-11 15:16:21
今年以来, 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始终贯彻办案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通过建立“听、辨、释、促”四步工作法,最大限度地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积极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耐心倾听,掌握案情。认真倾听诉求,耐心细致地对申诉人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身处困境的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申诉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法理相融,查找问题。结合各方诉求和实际情况,在认真审查申诉材料的基础上,与申诉人共同分析原审裁判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通过以法析案,辩明道理,消除疑惑。引导申诉人走和解的路子。 真诚相待,换位思考。以情感人,侧重从情理、道德等方面开导申诉人,分析利弊,引导申诉人换位思考,消除不满,帮助找到息诉的理由和台阶,使其心悦诚服地接受法院的正确裁判。 检调对接,化解矛盾。坚持自愿与合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对争议不大、双方均有过错的案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促使达成和解协议,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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