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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县检察院四项措施强化案件管理
作者:戴丽玲 赵敏 发布时间:2013-11-11 15:19:46
今年以来,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以“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优质高效”为目标,积极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管理、服务、监督职能,促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该院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制定《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转规范》,对案件接收、分发、流转进行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受案、统一换押、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送达。同时设立案件接收分发、案件扫描和案件流程监督三个环节对案件流转进行全程跟踪。 同时,该院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制定《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赃款赃物接收移送规章》,规范赃款赃物移交管理流程,由专人负责赃款赃物保管工作。配置专门保险柜,实行类别化、精细化管理。与公安机关、法院就赃款赃物的流转移交形成日常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处理、全程管理无缝衔接。 该院还规范电子卷宗管理。为保证原始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案卷转移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在案件受理后即进行全案扫描,生成电子卷宗,便于律师查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检委会委员调阅。 此外,做好案件质量评查。该院针对办结的案件,定期开展个案抽查、质量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检察官执法档案,与个人年度综合考评挂钩。定期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分析案件质量情况,通报案件质量问题,促进整改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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