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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检察院“三注重”开展执行监督工作
作者:刘志荣 赵敏 发布时间:2013-11-12 14:55:44
为了加大执行监督工作的力度,今年以来,江西省东乡县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三注重”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确保执行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注重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中,若发现执行不作为、怠于执行、执行行为违法或错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执行法院积极执行或者改正错误,并要求法院进行回复;若发现执行法院执行行为严重违法,及时向法院发出违法通知书,要求纠正。如:今年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向法院发出1件书面检察建议,3件口头检察建议。 同时,该院注重合理运用暂缓执行检察建议书。对于执行后可能出现执行回转困难或根本无法实现执行回转的案件,以及案外人遭到错误执行的案件,东乡县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发出《暂缓执行检察建议书》,尽量减少被执行人因错误裁判或执行错误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该院还注重合理发出中止执行检察建议书。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注重对错误裁判、调解申诉案源的发现,如果符合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及时向人民法院发出中止执行检察建议书,并通过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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