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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遂溪检察院接访“六公开”力促群众矛盾化解
作者:罗志胜   发布时间:2013-11-13 10:45:08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动接访、信访事项的解决,化解信访积案,破解重访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遂溪县院创新接访、信访制度机制,实行接访、信访“六公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解决渠道,切实化解群众矛盾。

    公开接访时间、地点以及接访领导、接访部门。该院在检察长每周定期接访基础上,实行每周星期二安排一个分类接访,逐类轮流接访。在接访前,将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接访部门等提前1-2周在检务公开栏进行公布,让群众家喻户晓。

    公开受理时间、负责领导和办理部门。接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按照“谁接访、谁受理”的原则进行受理,参与接访的领导为负责领导,参与接访的部门为督办单位,有关部门将受理时间、负责领导和办理部门等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公开办理进度、调查取证依据和办结时间。该院将所有受理的信访事项实行检务督察,对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期限办结。对事件即将到期办结而未办结的,在到期前3天发出预警信号;超期10天内未办结的,发出黄牌警告;超期10天以上未办结的,发出红牌警告。

    公开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办理结果。如信访人对办理结果不服的,负责部门将及时告知信访人其他解决途径(或办法)。

    公开听证。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过程中,以及对不服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信访群众或单位,接访事项处理机关组织办案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和群众代表等作为评议人员,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听取听证参加人陈述、申辩、质证并进行评议。非密级事件有必要时将听证程序在媒体上公开。

    公开评查结果。由检委办组成的信访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和信访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并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新闻记者等人员作为案件评查员,重点对涉检、赴京、省市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等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逐案采用走访群众、调查案卷材料及相关档案、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逐案进行评议和审查,并形成书面评查意见,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有理、有关部门的工作是否存在问题作出结论,对经评查确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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