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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试水"庭前会议提高诉讼效率
作者:戚箭斌 发布时间:2013-11-13 11:13:10
“这次庭审减少了卡壳的情况,整个过程比较流畅,我们做法官的真是轻松了不少。”江西安远县法院张法官在审理后说。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11月11日,安远县检察院会同该县法院,首次“试水”庭前会议处理欧阳某某等聚众斗殴案。该项举措提升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 庭前会议主要是针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召开的。为使庭前会议真正发挥其作用,安远县检察院围绕庭前会议创设的目的、意义与县法院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庭前会议工作。 该院在庭前会议时适当提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将非法证据排除前移至庭前。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对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以方便在庭审中顺利、流畅地进行诉讼活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明确争议焦点,提高庭审效率。同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庭审程序,尽量避免出现程序异议的情形的出现。 针对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该院与法院及当事人在庭前会议时协商,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对一些无证明力或证明力不强的材料予以剔除,确保庭审时有条理、有顺序地开展质证,避免因证据材料过多而造成的质证杂乱的情况。 根据案件情况需要,在必要时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对与管辖等程序问题和证据交换等实质问题听取被告人意见,增加案件审判的公开透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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