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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检察院四项机制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作者:张宁 刘锦 李启超   发布时间:2013-11-14 14:45:37


    今年以来,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分为四个部分:案件信息反馈联动机制,通过发放诉讼解读卡,对未成年人反映的涉嫌罪名、量刑情节等方面的异议,开展联合调研,落实自首、立功情节和追捕、追诉漏犯、漏罪机制。截至目前,依据移送的10余条反馈信息,已为3人落实了自首情节,为5人落实了立功情节,并追诉漏犯3人,追究漏罪4起。

    法律援助联合监督机制,由驻所检察部门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对未成年人在侦查期间法律援助的落实情况进行检察,发现没有法律援助的,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做好该项工作,今年已对2起未成年人案件落实了法律援助。

    心理疏导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诉前谈话、亲情会见和在押期间表现调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亲情感化,并将其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内容,促进其认罪悔罪,更好地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

    非羁押性措施可行性评估机制,运用调查、谈话等方式收集未成年人犯罪前、犯罪时、犯罪后的表现,形成系统、全面的评估和审查报告,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有效防止不当羁押。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批准逮捕7件12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提起公诉18件45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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