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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3-11-14 14:57:11
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该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结合新刑诉法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罪犯,被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案件办结后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因“办案需要”或者“根据国家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该意见》还明确了适用对象、封存范围、封存程序,并要求该院公诉部门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学、复学、升学、培训、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其受到与其他未成年人不同等待遇或者歧视时,积极出面参与沟通、协调,进行监督、纠正,努力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确保其享有的合法权利。 同时,该院建立在押未成年人关爱机制。定期为未成年在押犯上文化课。为维护未成年在押犯的合法权益,该院驻县看守所检察人员每周为未成年人在押犯讲授一堂文化课。将他们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为其上全日制初中课程、高中课程。并为在押未成年人上犯罪心理矫正音乐课。邀请音乐教师对在押未成年人教唱红歌、励志歌曲,通过“唱、听、想”,逐渐矫正在押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激起他们真、善、美等情感,建立积极向善的人格。该院还邀请县一中、二中教师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谈心教育,通过心理抚慰和疏导,帮助在押未成年人重树生活信心。此外,建议看守所改善在押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节假日多开展一些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在押未成年人精神生活。 该院还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作用。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努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如:该院在审查逮捕未成年人黄某、邱某等人盗窃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原因是由于迷恋网吧以及赌博机,由于没钱上网和玩“老虎机”(赌博机),黄某等人在一个月内,先后盗窃十余次,并将犯罪所得几乎全部用于上网和玩赌博机。对此,该院及时向县公安局,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全县各网吧,游戏机室进行清查、整顿,对于超时间容留青少年上网,利用赌博机从事赌博活动的,要坚决予以严厉处罚。县公安局,文化局采纳了这一建议。先后开展两次专项治理,对7家网吧进行了整顿,净化了社会环境。 此外,构建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机制。该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对未成人违法犯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互通信息,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团委的协调配合,在南丰县检察院的提议下,该院与县团委共同制定了全县“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治综委转发到全县有关单位。该院还加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的沟通联系。每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密切与该未成年人家庭的联系,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共同研究强化家庭教育、促进其健康成长的措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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