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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县检方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作者:吴畏 杨玉莲 发布时间:2013-11-14 15:00:44
为保障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件衔接信息通畅、及时和规范,近日,湖北巴东县检察院与县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15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该机制明确了行政执法案件情况通报的范围及方式,各行政机关每月20日至25日向检察机关报送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报送案件情况包括:行政执法机关每月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和情况(除适用简易程序外,须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库,信息库的内容为:行政执法机关每月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和情况、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据和情况、公安机关立案数据和情况、法院判决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违法数额达到犯罪追诉标准 80%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5日内向人民检察院通报相关情况。同时还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案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凡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报检察院备案,切实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对于案情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应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单位、个人举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专门通报有关案件情况,说明不移送理由。 该机制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和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案件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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