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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检察院加大监外执行刑罚监督力度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11-15 13:52:29


    今年以来,江西信丰县检察院全面履行新刑诉法赋予监所检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四个到位、四个了解”工作法,切实加大对监外执行刑罚的监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共纠正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1人,纠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案件3件3人,均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依法进行了纠正。

    为切实加大对监外执行刑罚,特别是脱管漏管现象的监督力度,该院要求在工作中应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明确加强监外执行刑罚监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性;工作措施到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掌握监外执行刑罚的真实情况;监督力度到位,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及时向决定或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衔接配合到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统一的刑罚目的。

    根据具体的工作要求,该院对近3年以来监外执行刑罚罪犯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登记。通过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加强配合、联合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了监外执行刑罚的基本情况,赋予“四个了解”新的内涵。即会同看守所核对罪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身份情况,了解监外执行刑罚人员的基本现状;与公安派出所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的情况;走访社区矫正机构,了解罪犯监外执行的表现情况;审核申报手续,同监管干部座谈,找其他服刑人员谈话,了解罪犯羁押期间的认罪态度及在监表现情况。通过“四个了解”工作法,摸清了监外执行的人员底数和改造状况,为下一步履行监外执行刑罚监督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该院抓住脱管漏管这一老大难问题,建立健全发现机制和纠正机制,拓宽监督层面,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该院今年新增2名法律事务官充实驻所检察室力量,要求监所检察室至少每月应深入监外执行人员住地3次,与住地派出所详细核对监外执行人员的姓名性别、现实表现、生产生活等情况,通过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督促其接受公安机关监管,履行法律义务。加强对容易发生脱管、漏管问题的交付执行环节和监督管理活动的重点核查,对存在脱管、漏管隐患的环节和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建议,敦促其及时整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对罪犯交接推诿脱节、法律文书不全、送达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向法院、看守所、派出所等相关各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法律文书的送达和接受主体及其责任、期限及其后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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