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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检察院出台公诉绩效量化考评标准
作者:王慧蓉 发布时间:2013-11-15 15:44:15
“今天分的案件是3个犯罪嫌疑人,2个罪名,5条事实,可以加1.5分”“我得赶紧把这件审结案件录入系统,不然要扣1分的。”“我开庭回来了,量化表上给我加1.5分。”这是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出台公诉绩效量化考评标准后带来的效果。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该院今年1月出台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绩效考评标准》,从案件难易分流开始到审查规范程度再到出庭表现情况等案件办理的一系列流程,大到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加20分,小到出庭时检容不整扣0.5分共计30余个加减分量化项目,对每位公诉干警实行绩效量化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依据,“量身定做”优秀公诉团队。?该院案管中心按规定每个月对公诉干警进行一次排位,排位结果张榜公布,并对倒数一、二名的个人进行警示谈话。全年排位在后两位的个人,将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小傅,那件骆某盗窃案不是E类单人单罪单事实的嘛,还没审结?”公诉科科长问道。“是,我今天能审结起诉到法院。”小傅开心说。“E类案件办理期限5天,每提前一天加0.1分,今天是接到案件第3天,你可以加0.2分”。 据悉,?该规定执行以来,该院公诉干警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明显提高,《量化考评标准》也受到了上级院的好评和以此借鉴制定全市公诉量化考评标准。截至9月,该院审结率达86.96%,获得 “泉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1名、“泉州市优秀论辩手”称号3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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