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崇义县检察院证据审查机制提升有罪判决率
作者:朱宇宙   发布时间:2013-11-18 14:05:03


    “不错,今年二个自侦部门查处案件8件8人,全部收到法院的有罪判决书了!”近日,江西省崇义县检察院召集证据审查小组成员举行自查活动,通报了今年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判决情况。

    为实现自侦案件收集证据“诉得出”,该院建立自侦案件证据审查机制,成立证据审查小组,在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对收集、固定的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把好案件证据质量关,排除非法证据、有瑕疵证据等,并对自侦过程中程序上问题进行审查。证据审查小组认为符合条件的,移送审查起诉;不符合条件的,督促自侦人员完善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证据审查小组由案管中心、反贪局综合科、渎检局综合科、公诉科的6名检察官组成,对每一起自侦案件案件侦查终结前的10天内,在案管中心召集下,梳理办案法律文书,逐一审查案件事实、证人证言、证据材料、定性定罪、法律文书、扣押款物管理处置、法律条文的适用等,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据了解,该院今年查处的被冒领燃油补助资金的交通局李某玩忽职守一案,针对此案呈现虚报、冒领“次数多、数额小、时间长、牵涉范围广”之特点,证据审查小组对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申报、审查、发放等环节全面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排除有瑕疵证据5件,并督促办案人员补查完善3件证据,确保了此案案件质量。

   同时,该院自侦部门查处大要案时,申请公诉科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用审判需要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部门收集证据,有利于公诉科对案情有及时的把握,从而对案件的发展趋势有清晰的预见,确保自侦大要案质量能顺利公诉。

    据悉,该院今年推行证据审查机制以来,协调了侦与诉的职能关系,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的提质问效,自侦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