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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打官司
作者:熊刚喜   发布时间:2013-11-18 14:21:10


    老马,身高五尺,身着迷彩服,脚踏水桶靴,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苗语),不会写字,家住黑山脚下,皮肤黑胡子长,如今住的还是茅草房,有妻子,有儿郎,家庭和睦。

    今年开春,老马牵着骏马,驮着洋芋,上街赶集,看着一群人围着一堵墙,一打听,才知道政府要改造茅草房,贷款又补贴,还帮着建房,赶上这等好事,老马再无心思逗留,贱价卖了洋芋,飞身骑上骏马,直奔家里,与妻商量建房。

    虽说国家政策好,但没点家底还是不行,钱成了老马的头等难题。看着村里的小伙,出门打工,带回新娘,修房建屋,好不繁忙。老马一想,我也可以奔赴打工战场。某日,老马又身着迷彩衣,脚踏解放鞋,背上行囊,告别妻娘,来到浙江一砖厂。

    老板看着这五大三粗的憨厚农民,觉得还行,说是给100元每天,每次挑砖30匹,老马也知道多劳多得,私下和老板商量,自己每次挑砖50匹,给120元,老板同意,老马心里乐滋滋的,老板也乐得龇牙龇牙的。

    想到很快就能凑到建房的钱,老马干活不提多有劲,可是上天就会捉弄人,老马干了不到20天,老婆来电话告知,邻村王某将其夫埋在自家林地的山头上,老马一想,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孤儿寡母的,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况且那个地方,是自己老母百年之后的乐土,可不能让别人破了风水,影响子孙发展,想到此,老马再也按耐不住了,辞掉工作,丢了工钱,踏上回家的征途。

    回家一听老婆讲,才知道自家林地是被华组长给卖了,组长说:凭我在村里的威望,老马那憨包能把我怎样,况且那荒坡是集体的,我说了算。想到一家人被人欺负,夫妻抱着哭了一场。

    伤心之余,老马想,如今不是法治社会了吗?老马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乡镇府,老马运气不错,遇到乡长,将情况给乡长讲了,乡长听完情况后,将此事交给司法所处理,司法所的同志告诉老马,“你先回去,我们调查完了会给你处理的”,老马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村里。

    村里的人看老马的眼光很是奇怪,老马也没在意这些,第二天,村里的人就开始对老马指指点点的,有人说:“老马那胆子太雷了,敢告组长,那怂样,不想活了。”有人说:“老马那荒坡有啥用,人家不就埋个人吗,入土为安,有点不厚道。”有人说:“老马出了趟门,长见识了。”有人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别瞎折腾了。”原来,老马从乡上回来后,司法所的同志找到该村的村长,老马所在组的组长了解情况,并通知了王某等人一起到坟地现场做了调查。短短两天时间,老马告组长,老马打官司的话题就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的了。老马也慌了,其妻见状埋怨说,怕什么,你一辈子被人欺负惯了,你就不想长长脸吗,狗急还跳墙呢,老马在妻子的鼓励下,顿时雄风大振,腰杆挺得笔直!

    老马此时的形象使我想起了堂吉诃德,想起那个追求自由,向往平等,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屡遭失败而又百折不回,具有为真理和正义而献身的幻想家。

    过了几天,司法所的同志通知老马、华组长、王某到司法所调解,老马想,打官司,要价要高,才可获得好的赔偿,当司法所的同志让老马讲一下自己的调解意见时,老马昨晚想了一夜的篇幅,顿时被一个红脸所取代,急得在旁的老婆直跺脚,好不容易才说出两句话来,“那块地是我的,我要他们赔偿我两万元。”

    啥!哈哈哈!“就那个荒坡,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那二十来平米,先不要讨论是不是你的,也管不了那么多钱!”组长如是说着。司法所的同志打断道:华组长,你就将那块地的来龙去脉讲一讲吧。

    答:那块地是集体的。

    问:你处理那块地经过集体讨论和表决吗?

    答:没有。

    问:那块地集体有证吗?

    答:没有

    问:那么,你凭什么处理那块地?

    答:我是组长!

    调解现场顿时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儿,司法所的同志讲:马某,你是否持有那块地的合法使用证明!

    有!老马小心翼翼地从沾满油渍的帆布包里摸出林权证一本,眼冒金光,好像看到胜利的希望,战战兢兢的递到调解员的手里。

    调解员经过和现场调查的情况核对和比较后,发现那块荒地的确在老马林权证一块地名为“苏巴大沟”的林地内,并递给华组长和王某看。

    王某看后讲,那块地是我花了1000元给华组长买的,此事与我无关,要赔也应该由华组长赔。

    调解员问:你使用那块地是否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或者审批手续?

    王某:没有!农村修个坟都不办理这个。

    华谋讲:我也是好心,农村人都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习俗,且也不是我家埋坟,也与我无关,不同意赔偿。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当庭向华谋、王某讲解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知识,但华组长、王某均不同意对老马赔偿,调解陷入僵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老马,调解必须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不能强求,所以,告知老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忙活了大半天,原来这还不是打官司,老马颓丧地回到村里,还真印证了村民的那些话,甚至有人说老马输了“官司”,总之,老马是费力不讨好,还得罪了人!

    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老马心里很不是滋味,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想到这件事情要是没有结果,以后自己在村子里的日子肯定不好过,于是老马想到调解员的那句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老马想:豁出去了,下定决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话说老马在贵州有个表兄(张某),很多年没见面了,也没啥联系,老马想起他,是因为听说表兄经常给别人打官司,于是经过多方打听才找来表兄的电话,告知其事情的原委及司法所调解未果等情况,希望表兄能出谋划策,帮助其打官司。

    苗家人淳朴善良,注重亲情,听说自己表弟被人欺负,岂有不帮忙的理,于是,张某帮马某写好民事起诉状,并告知其到法庭立案。

    法庭收到老马的民事起诉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受理此案,并于当日向被告华某、王某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这一事件犹如爆炸新闻在村子炸开了锅,欲知是什么原因,且看老马的诉讼请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3万元或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大城市的市民或许觉得这没什么稀奇的,但在农村来说绝对是个大问题,且听村民是如何议论老马:

    有人说:老马想钱想疯了吧,先前2万元人家都不同意赔,现在3万元,别人能同意吗?肯定是大脑进水了!

    有人说:排除妨害、恢复原状?那是挖人祖坟!丧尽天良的缺德事儿,老马这事办的不厚道,难道今后不求人了!

    ……

    议论归议论,华某、王某还真坐不住了,找人到老马家同老马商量,只要老马撤诉,可以私底下商量商量,老马讲,商量可以的,但要到法庭去商量,白纸黑字将商量的内容记下来,我被你们忽悠惯了,被你们欺负惯了,连老婆都瞧不起我!商量未果而终!

    一个月之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好奇的人不在少数,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可法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让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庭审理的庄重和威严,也没有直接对本案进行审理,而是由承办法官对本案涉及的法律及其关系作出讲解,当讲完无权处分,不当得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与非善意取得的区别时,被告王某、华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被告华某、王某道:都是不懂法律惹的祸,今天来到法庭,我们学到不少东西,听了刚才法官的讲解,我们知道我们的行为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也知道自己的错误,恳请原告老马原谅,我们愿意对老马进行赔偿,但老马的请求过高,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老马:经过这一件事,我也学了不少东西,毕竟以后我们还要相处,要互相体谅才是,我不要你俩赔偿3万,我只要求你们赔偿我5000元,但要当庭履行,我就可以将坟所占的25平房米转让给王某使用。

    王某、华某商量后表示同意,并表示由王某支付给老马3000元,由华某支付给老马2000元。

    老马拿着二被告赔偿的钱回到家,听说他老婆对他格外的好,村里的人也对他投来赞许的目光,老马赢了官司自然也就成了村民的话题,老马终于出名了。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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