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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首起协议管辖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19 11:24:58


    本网讯(陈昊)  近日,河北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首起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法【2013】187号)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通知》(冀高法【2013】78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于当事人协议选择案件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依法审查确定。

    原告刘某与某建设公司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向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故双方向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查后决定予以受理。本案目前仍在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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