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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我们在行动
作者: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民克   发布时间:2013-11-20 10:4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全文共计9个部分45个条文1万余字,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几乎涵盖人民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所有工作领域,系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认真总结提炼以往历届党组工作经验,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调查研究后形成的一份纲领性文件。

    《意见》的出台,宣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这是新时代背景下人民司法如何保持本色的根本性的目标追求;大力加强司法公正,这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孜孜追求的核心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人民司法所面临的重大的现实问题。

    著名学者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这样写道:“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人民建立法院,并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和谐音符,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那么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中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宣传口号,它需要我们付诸实际行动。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关键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一位智者曾经这样说过: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

    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而承载着这寄托与期望的人民法官,更是把司法为民当成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在我们法院,在我的身边,就有着这样一群用细心、用真心、用爱心、用公心实践着这一承诺的法官,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工作,他们时时刻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他们将智慧和良知凝成公正的砝码,每天面对最集中、最激烈、最难解的社会矛盾,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定纷止争。他们注重调解,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他们注重说理,使双方当事人都认可法官的裁判;他们坚持判后答疑,使当事人在事实与证据之间、法律与情理之间作出理性的选择。

    民事审判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普遍存在当事人路途较远、参加诉讼不便的现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远程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刑事审判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为着力点,按照“诚、正、明、信”四字调解方针,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执行工作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新思路,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执行工作中,总结出“全面释法、巧借外力、刚柔相济、联动威慑、阳光执行”二十字工作法,力促和解,执行和解率达69.6%,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强化一站式服务便民措施,打造民生法院。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和“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活动,大力推行巡回法庭、流动法庭,就地化解纠纷。实行重点约访、全员走访、带案下访、判后回访,最大限度化解信访案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大力推进立案、庭审、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执行,大力开展执行公开年活动,依法打击逃避执行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探索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三同步”工作,尝试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牢记职责与使命,司法为民,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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