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武汉检察院改进监所检察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作者:花耀兰 周晶晶 王亮 发布时间:2013-11-20 16:00:26
正义网武汉11月20日讯(记者 花耀兰 通讯员 周晶晶 王亮)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促进全市监所检察部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健康发展,日前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进会。 城郊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爱华全面分析了全市监所检察部门今年1-10月份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整体情况,重点指出了现阶段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青山、蔡甸、黄陂区院监所检察科就如何有效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了经验交流。 会上,城郊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通报了对全市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检查的工作情况,指出部分区院监所检察工作有滑坡,要加油鼓劲,查缺补漏,迎难而上,确保在明年全国规范化派驻检察室评定工作中保住荣誉,再创佳绩。他要求,各区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工作,监所检察科长带头,全科干警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要加强派驻检察室的“两网一线”建设,全面实现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确保信息畅通,提高监督效果;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研究,对好的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提炼,扩大宣传。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耀杰听取与会代表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监所检察部门积极探索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监所检察部门如何向更深、更细的方向开展该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认知,明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胆探索,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路径,积极推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健康发展。监所检察部门既要积极作为,又要稳步推进,既要大胆创新,又不能滥用权力;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法治合力。在检察机关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监所检察部门要全程负责,侦监、公诉部门按诉讼阶段分工负责。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公安、法院、国安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整体的法治合力,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具体问题的研究探索,包括提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具体的审查条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可以纳入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是否可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 杨耀杰表示,武汉市院将尽快研究出台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同时要求各区院采取片片联系、院院联合的方式,展开大讨论,相互提建议,引发思想碰撞,促进制度创新,使该市监所检察工作在全国产生新的更大影响。 该市各区院分管检察长、监所科科长、城郊院驻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