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辽宁辽河分院检察院搭建"四平台"提供"四服务"
作者:韩志勇   发布时间:2013-11-21 15:35:37


    今年下半年以来,辽宁辽河分院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和辽河实际,以“四个平台”建设为载体,积极为辽河油区企业提供“四服务”。

    搭建执法维权平台,立足岗位服务。紧紧围绕服务企业稳定发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油区开展打击涉油涉物资器材违法犯罪暨整治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通过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查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涉油涉物资犯罪。注意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线索,严厉查办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355”预防工作体系作用,积极推进油区“大预防”格局建设。适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侦查,重点发现、及时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其他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侦查行为。对法院审判运用跟踪督导、同步审查等机制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发现、及时纠正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行为。

    搭建联系基层平台,主动上门服务。结合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以检企结对共建的形式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矿区”活动,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一线学习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群众,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困惑,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积极开展法律宣讲进基层活动,主动与中石油长城钻探公司联系,组织宣讲团赴陕北榆林等地开展教育宣讲,并将法律服务扩大至中石油驻辽企业。以开展检察文化为契入点,联合辽河油区四家采油厂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案件资源优势,实现检察文化、企业文化和廉政文化的有机融合。

    搭建便民利民平台,优化公共服务。完善落实行贿查询档案制度。提前介入油区企业重大合同签定、土地动迁和重大工程项目预防等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开展民行服务宣传月活动,以“在职党员进矿区”为载体,制作宣传单,利用新闻媒体、检察信息和分院“两网一报”等形式宣传民行工作,积极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检来信来访,公开12309举报电话,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展现辽河检察机关文明水平。

    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推进阳光服务。坚持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探索职务犯罪办案公开形式,热情接待发案单位来人询问情况,可以公开的及时给予说明,并定期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开展同步监督。充分运用“检务公开”触摸屏和辽河检察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检察工作相关规定、有关案件办理情况以及接受控告、申诉和举报等,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