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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护航涉罪未成年权益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11-22 10:25:01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未检察工作理念,建立未检环节新诉讼法对接机制, 规范办案过程,注重办案效果,有力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诉讼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规定案件承办人必须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围绕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可能判处的刑罚及涉罪未成年人的悔罪态度综合审查案卷材料,给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倾向性意见。

    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走访涉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和社区,深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平时表现及监管教育情况,制作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为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供可靠参考。

    此外,该院还严格依据新刑诉规则的要求,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认真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及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制作笔录,规范办案程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根据《寻乌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帮教实施方案,在规定的考察期内,每个月内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跟踪走访,把重心放在教育、感化、挽救上, 促使其顺利健康地回归社会。

    据统计,该院今年1-10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9件9人,不捕2件2人,相对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未出现1例再犯罪现象,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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