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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察院推行"五种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刘春华 余传炎   发布时间:2013-11-22 11:13:00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检察院树立全院“一盘棋”的人才建设理念,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工作模式,大力推行有利于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有利于业务骨干跨层升级的人才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的建设模式。人才建设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有正常的人才流转。坚持引进人才与培育人才相结合,采用公开招录、公开选拔、推举任职、挂职借用等方式,引进一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始终注重对在职在岗人员的培养历练,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的培养模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逐年分批次安排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安排培养对象到相关领域办案一线进行实践锻炼,30岁以下干警到一线施行跨岗位综合培养,在实践中感悟法学理论,学会活学活用。

    理论考试﹢业务考核的检验模式。每年统一安排公共科目必学,干警每年另行自选4个科目自学,定期组织闭卷测试。每年对在职干警进行工作考核,结合干警的工作岗位特点,以具体案件、具体写作等本职工作事项进行业务考核。所有考试、考核成绩作为检验学习、干部使用的参考依据。

    个性发展﹢团队作战的使用模式。支持干警朝有利于工作的方向个性发展,适时采取轮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尽可能提供与其个性特长相匹配的工作岗位。注重发挥团队的作用,合理配备各部门人员,从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个人专长和性格特点等方面统筹考虑,打造配合默契、步调一致、团结协作的检察团队,实现团队力量最大化。

    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的管理模式。严格政治纪律,健全管理机制,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谈话、提醒、诫勉、教育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力解决检察人才的政治待遇,改善工作环境。落实从优待检制度,努力帮助解决检察人才家庭困难,增强干警及家属对检察事业的情感认同、职业认同。

    据悉,今年1-10月,该院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赣州市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全院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先后有10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表彰,12人次获得县党委表彰,人才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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