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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欠债写借条不还 “债主”起诉讨要被驳
发布时间:2013-11-22 11:24:27


    本网讯(于猛 韩新远)  由于同事欠着自己的3万余元赌债,身为债权人的刘斌拿着同事写的借条,到法院去起诉同事。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认定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陈俊欠原告刘斌现金3万余元为赌债。

  被告陈俊和原告刘斌是同事关系,也算是关系要好的朋友。二人经常在一起打麻将赌博,截至今年8月底,陈俊因牌艺不精,累计共欠刘斌赌资3万余元。深陷赌博泥潭的陈俊每次打输麻将都要给刘斌出具一张借条。此后,刘斌多次催促陈俊还钱,但陈俊每次都拿不出钱来,刘斌只好把陈俊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刘斌与陈俊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规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依据该规定,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该借贷关系无效。故法院依法驳回了刘斌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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