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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男子以高息为饵诈骗百万余元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3-11-22 09:52:20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家住湘潭县青山桥镇的赵延洋采用虚构承包工程项目急需资金、并以高息为诱饵等方式,骗取他人共计1420600元,他人起疑心时,就拿假协议书、盖假公章糊弄他人。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赵延洋犯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若干。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期间,赵延洋以承包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急需资金为由,以及出具虚假的“某公路与桥梁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协议书》给赵刚(化名)签署等方式,并以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赵刚498000元。这些钱全部用于赵延洋打牌、还息、花销。后因赵刚怀疑他的偿还能力,赵延洋便伪造了多份工程项目协议书给赵刚看,他伪造的工程项目协议书是他先用手写好,再到复印店打印出来,然后找路边做假证的刻公章盖在上面。 在2008年12月至2012年7月期间,赵延洋以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13人的钱财,共计14206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延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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