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湘潭一男子以高息为饵诈骗百万余元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3-11-22 09:52:20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家住湘潭县青山桥镇的赵延洋采用虚构承包工程项目急需资金、并以高息为诱饵等方式,骗取他人共计1420600元,他人起疑心时,就拿假协议书、盖假公章糊弄他人。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赵延洋犯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若干。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期间,赵延洋以承包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急需资金为由,以及出具虚假的“某公路与桥梁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协议书》给赵刚(化名)签署等方式,并以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赵刚498000元。这些钱全部用于赵延洋打牌、还息、花销。后因赵刚怀疑他的偿还能力,赵延洋便伪造了多份工程项目协议书给赵刚看,他伪造的工程项目协议书是他先用手写好,再到复印店打印出来,然后找路边做假证的刻公章盖在上面。

   在2008年12月至2012年7月期间,赵延洋以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13人的钱财,共计14206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延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