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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工程项目诈骗五人共29万获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3-11-22 14:16:14
本网讯(黄聪 苏娟) 一男子携妻子到岳父母家做客时,对他人谎称可以承包引水渠改造工程来邀请投资,为打消疑虑,男子还带人实地“考察”了一翻,最终顺利骗取29万元。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子振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黄子振携妻子张秀英来到靖安县罗湾乡岳父母家做客。期间,被告人黄子振对李杰等人谎称能承包九江县马回岭镇马头水库樟树村段引水渠改造工程,邀请李杰一起投资。为了骗得李杰的信任,被告人黄子振特意将李杰、吴雁、高长根等人带到九江县马回岭镇马头水库樟树村段引水渠察看,致使李杰等人信以为真。5月12日,被告人黄子振再次来到靖安,以引水渠改造工程即将开工急需资金为由,骗取李杰12万元人民币,骗取罗宇、吴雁二人3万元人民币。2012年6月1日,被告人黄子振以工程需要进材料为由,再次骗取李杰8万元,罗宇、吴雁二人2万元。2012年7月份,被告人黄子振对高长根、陈晓燕、李皋金虚构承包了修建公路工程,以投资的名义,骗取高长根、李皋金、陈晓燕三人4万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人黄子振骗取李杰20万元人民币。罗宇、吴雁二人5万元人民币。高长根、李皋金、陈晓燕三人4万元人民币,总计29万元人民币。赃款被被告人黄子振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子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工程项目,骗取李杰等人29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黄子振未退赃。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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