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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检察院三年多救助刑事被害人104人
作者:吴长忠 梅开厂 发布时间:2013-11-25 14:52:44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应邀来到该县检察院,调研检察院开展的困难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调研中,检察院负责人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政策依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办法、审批程序、救助对象等作了详细说明,并结合该县实际,提出由县政府牵头,县财政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调整救助金额的建议。 听取介绍后,应邀人员对检察院近年来加强与县财政、妇联、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的协调, 解决救助资金来源,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救助体系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建立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对象和条件审查机制和建立有效的被害人救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构等问题召开讨论。 据悉,自2010年6月安徽省检察院下发《该院困难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以来,凤阳县检察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内,共在经济上救助刑事被害人104人,救助金额共计20.8万元。另外,他们还与县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为10余名刑事被害人联系解决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等问题,为他们减免了相关的代理和诉讼费用,给予7名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解决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8名刑事被害人或其子女协调解决了学费减免问题,为6名刑事被害人解决了优抚待遇、争取创业扶贫资金等长效社会保障救助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称赞,多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专程到该院送锦旗表示感谢。 目前,凤阳县检察院正努力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形成“送温暖、促和谐、保稳定”的长效救助机制,尽最大努力让每个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都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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