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假装购物实为盗窃当场被抓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5 09:54:49


    本网讯(潘卫平)  下班回家路上经过电脑店,男子看见自己心仪已久的平板电脑,趁店员接待其他顾客时,将电脑装入自己包中,在出门时被店员识破被抓。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辛小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15日傍晚18时许,被告人辛小刚下班后路过万载县康乐街道东大路“升越”电脑店前时,看中一款新的平板电脑,趁店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便进入店内将一台苹果iPad Mini装入自己包中,在出门时被店员识破被抓。经鉴定,被偷盗的苹果iPad Mini价值为人民币2450元。

    另查明,被告人辛小刚曾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0年5月20日被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辛小刚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辛小刚主动退赃,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