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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扮“古惑仔”蒙面持刀砍人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5 10:09:37


    本网讯(陈贵信 罗佩钦)  少年一时意气模仿电影里“古惑仔”,与多人一起蒙面持刀砍伤他人。2013年11月22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谢吉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1日下午,谢吉朋、郭建良(在逃)为报复王某,便纠集刘文武(已判刑)、“卤猪”(身份待查)等人,备好砍刀、篾刀、蒙面头罩等作案工具,驾车行驶至某灯具店门口。谢吉朋等人带上蒙面头罩伪装,持刀向正在打扑克牌的王某乱砍,吴某在旁阻止时亦被砍伤。后谢吉朋等人驱车逃离。经鉴定,王某左眼裂创、颅骨骨折及颅内出血及全身多处裂创,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吴某头部裂创,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甲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吉朋持刀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吴某的身体,致被害人王某轻伤甲级、吴某轻微伤甲级。鉴于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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