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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三男子十多天抢劫四对情侣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3-11-25 13:32:15
本网讯(汪次安 彭丹丹) 日前,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宗抢劫、盗窃案。其中三名男性被告人十多天内抢劫了四对情侣,并伙同他人两次参与盗窃作案,被该院一审以抢劫、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东生、文火田、尧孝明有期徒刑13年、11年9个月、11年6个月,均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并处罚金。 2012年9月19日至10月7日,短短的十多天时间内,被告人孙东生、文火田、尧孝明手持西瓜刀、电棍及木棍在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桥附近沿江路段,专门瞄准凌晨时分还在聊天的情侣进行抢劫,共抢得手机8部、电动车2辆、女装摩托车和助力车各1辆、现金2200元;此外,三被告人还分别于同年11月15日、12月5日,伙同他人盗窃两辆电动摩托车,总价值人民币6076元。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东生、文火田、尧孝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多次抢劫;还伙同他人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又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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