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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防止监外执行犯漏管
作者:袁力峰 发布时间:2013-11-26 14:51:35
近日,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情况再一次全面检查,没有发现监外执行犯漏管现象,这是该院利用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的又一具体体现。 今年6月4日至7日,为全面掌握监外罪犯执行情况,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131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他们深入到全县16个乡镇(场),召开座谈会,查阅矫正对象材料,走访矫正对象,调查了解矫正对象的改造情况。通过检查,发现29名监外执行罪犯存在漏管现象。 针对这一漏管问题,该院及时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将漏管的29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县司法局非常重视,及时将漏管的罪犯全部列入社区矫正监管对象,进行全面监管。 为有效防止漏管情况再次发生,该院对此次漏管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发现造成漏管主要是因为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 找到病根后,该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作出生效缓刑、管制判决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后,应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县司法局和检察院。县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有效防止了因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造成的漏管现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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