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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生:群众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作者:张旭生 发布时间:2013-11-28 10:27:47
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新时期,检察干警要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群众路线,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我们要牢固树立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教育,经常组织干警开展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企业等便民活动,让干警在体验中学会与群众打交道,真正让干警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让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以执法办案为着力点,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学习中,要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活动中。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群众是我们最好的老师,群众反映强烈的往往就是需要我们关注解决的。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突出问题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这是检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服务保障民生的又一得力举措。坚持群众路线,注重民意的执法思路,能给我们带来突出的工作业绩。我院2011年查办的贪污粮食直补款职务犯罪案件,就是根据群众的呼声查办的。这些群众呼声高的案件被查处,一方面维护了群众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检察机关交给群众的满意答卷。 不断探索创新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深入开展了“服务大局促发展、保障民生树形象”专项调研服务活动,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是深入企业调研,突出一个“优”字。深入山西焦化、三交河煤矿等国有企业,通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点,对企业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部门进行法制培训,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不仅促进了检察工作,也优化了企业的经济环境、发展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二是实行下访巡访,突出一个“实”字。我们采取主动深入群众,上门办案的方法,将信访关口前移,变坐堂等访为下访巡访。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职能,定期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实行风险评估,突出一个“细”字。实行“多窗口接访,统一归口”的受理举报控告制度,即所有业务部门都有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的义务,受理后统一归口到控申举报中心,避免群众上访无人接访的问题发生。制定出台了涉农案件快速查办处理制度,推行办案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 处理好民意与独立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执法中,检察机关要处理好民意与法律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正如学者俞可平所言:“敬畏民意,就是崇尚法治,法律要以民意为基础,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离开法治对待民意,就导致民粹主义的危险;离开民意对待法治,则有导致精英主义的危险。”所以,要处理好坚持群众路线与维护法律尊严的关系,做到办案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执法作风,严肃从检纪律。党的十八大要求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既是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体现。当前,检察机关要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干警执法为民宗旨意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明察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作为特邀执法作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执法环节的执法执纪和廉政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检察执法作风的不断改善,进而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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