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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预防商业贿赂犯罪
作者:卢金增 胡金华   发布时间:2013-11-28 14:31:00


    11月25日,应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山东沂南县检察院预防科检察官不到5分钟即从5个被查询单位中调出了该县某单位以往的行贿记录,随后建议申请方取消了其办公设备项目采购的参与资格。这是该院积极探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介入”模式以来的又一成功范例。

    据了解,为投资环境提供安全保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该院从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入手,制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操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机密码操作,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确保在五分钟内完成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避免延误申请人投标期限;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告知并跟踪掌握处置结果。

    不仅如此,该院还加强内外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对内加强与反贪、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整理自侦案件涉及的贿赂犯罪案卷,及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做到对本院侦结、法院作出有效判决的行贿犯罪案件当月内录入查询系统;对外与县招标委员会、住建局、水利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联系,建立协调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在编制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严把廉政准入关。

    在此基础上,该院创新专项检察预防特派员制度。实行预防工作与重点项目建设同步推进、预防措施与监理制度同步落实,并形成“台账式”管理,做到跟踪监督,全程防范。特别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拆迁改造、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关键部位和环节提前介入,努力把好招投标关、资金拨付关、工程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

    今年10月,该院借助“营改增”税收推广试点工作,参与县国税局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工作意见》,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和运行轨迹,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大类69个风险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方案,实现岗位间责、权、利的“无缝”对接,助推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规范管理、诚实守信。

   “作为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我们通过转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方法、紧跟监督管理,为遏制商业贿赂犯罪、促进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院检察长臧得勇告诉记者说。  据统计,两年来该院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310件次,涉及210多个单位和个人,先后依法取消了13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招投标资格,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20份,帮助建章立制120余项。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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