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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办案质效
作者:林中明   发布时间:2013-11-28 15:25:45


    陈某因无证经营价值54万余元香烟,近日被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办理此案中,让该区检察院检察官记忆深刻的是:今年7月底案发时,陈某被查扣香烟近3000条,但这些香烟在赃证中心没动“窝”,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仅用2页物品清单就完成了涉案物品移送,办案过程高效快捷。 

    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涉案赃证物品随案移送,但对于涉案物品多的案件,周转环节多、损失风险大、管理成本高。闵行区检察院从2011年起探索涉案扣押、冻结物品统一登记、集中管理、管单为主、管物为辅的涉案款物管理新模式。2012年,该院又牵头公检法三机关会签了《涉案款物移送的实施办法》。从此,涉案物品大都集中存放在公安赃证中心,不需实物搬运周转,直到判决后,公安赃证中心会依照判决书的内容处理涉案款物。 

    这一工作机制形式为清单管理模式,即通过案件接收单位对上下五联的《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签章流转,完成涉案物品的权利转移,而涉案物品保管在公安赃证中心不需搬动,需要调取时凭检察院开具的《调取赃证物品通知书》调取。此外,需要对赃证物品进行复核、庭审出示及收缴入库等案件的涉案物品,仍采取实物保管移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人为因素导致流转环节发生差错、污损、灭失等问题。 

    据悉,涉案款物移送办法实施两年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共接收涉案款物947件,已处理移送862件,涉及案款825笔862万元,未发生涉案款物接收、移送差错,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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