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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实现数量质量双升
作者:周以明 杨彰立 李宏波   发布时间:2013-11-29 14:30:48


    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2年至今年10月,共适用刑事和解办理案件939件1124人,其中作不起诉处理765人,无一重新犯罪发生。

    去年,贵州省检察院专门出台文件,对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范围及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今年,省院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加强与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的联系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实践中,该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有利于刑事和解的工作方式方法。

    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工作呈现出三个特色:适用刑事和解办案数量稳步上升,2012年至今年6月,刑事和解案件数量为前3年总数的1.5倍;罪名分布进一步扩大并趋于合理,共涉及33个罪名,其中涉及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人数超过了七成;调解主体进一步多元化,积极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群工委、司法所、居委会等组织参与调解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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